还原更完整的事实
受害者描述的事实,通常是部分的事实,主要是痛苦的部分,不是事实的全部。在肯定他们描述的事实上,让他们看到更加完整的事实。
例如:
当事人:“我的亲人都死了。”
助人者:“他们的确死了,同时,你还活着。”
允许感受
当事人的感受是属于他(她)自己的,对于他(她)来说,都是真实的。逃出大难的人,一方面可能庆幸自己获救;却有可能因为旁人都死去了,自己很内疚。两方面的感觉都要被允许。
例如:
当事人:“我的同学都死了,我却还活着。”
助人者:“您可以为他们哀悼,也可以哭,同时,也可以为了自己更好地活下去而感恩。”
承认(过去),
发掘(未来的可能性)
有些人会不断诉说自己的遭遇,仿佛是现在发生。当承认他们的遭遇同时,巧妙地加上或改变一些字眼,使这些变成过去。
例如:
当事人:“我现在什么都没了。”
助人者:“您的确失去了很多很重要的东西。我也不知道您将来能为自己创造多少更重要的。您可能也不需要现在就去想这些,不用这么快让自己有新的开始,让自己走出来,去走下一步。”
连接和慈悲心
创伤之后,重要的是连接生命中的不同层次,包括身体、家人、其它人。